注重实绩、业内认可,守正创新、服务社会——四级职称,阶梯进取。
第一条 为规范中华绝学智库学术职称评定工作,建立科学、公正、透明的人才评价体系,特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 学术职称评定坚持"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注重实绩、业内认可,守正创新、服务社会"的原则。
第三条 学术职称分为四个等级,由低到高依次为:智库学人(Think Tank Scholar,培养对象、入库学习)、助理研究员(Assistant Research Fellow,学术后备力量)、研究员(Research Fellow,核心学术骨干)、特聘专家(Distinguished Expert,最高学术荣誉)。
申报条件:
评定方式:秘书处审核,专家委员会备案。
权益:
申报条件:
评定方式:专家评审组初评 → 评审委员会审议 → 公示 → 认定。
权益:
申报条件:
评定方式:专家评审组初评(含答辩或展示)→ 评审委员会审议 → 专家委员会终审 → 公示 → 认定。
权益:
申报条件:
评定方式:专家委员会提名 → 评审委员会审议 → 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→ 理事会授予。
权益:
第八条 对于确有特殊造诣、但学历或资历不足者,可经两名研究员推荐,由专家委员会审议破格评定。
第九条 对于年事已高的老一辈传承人,可经专家委员会直接认定为相应职称。
第十条 对于在某一绝学领域具有独家绝技、但学术表达能力较弱的实践型人才,评审时以实操展示为主要依据,论文要求可适当放宽。
第十一条 学术职称评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,具体时间由评审委员会确定。
第十二条 已评定职称者,每五年进行一次复审。复审不合格者,予以降级或取消职称。
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经专家委员会审议,取消其职称:
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修改时同。
第十五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专家委员会。
本页所载细则现为草案,正式文本以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之版本为准。